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1-26 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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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引导高校面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技术, 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汇聚和培养高质量创新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行业、区域发展需要,教育部拟在十四五期间结合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组织新建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的研究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

(1)生物和医药领域:传染病、麻醉学、重症、儿科、公共卫生、病毒学 、生物安全、护理学、老年健康等重点研究方向;

(2)数理领域:基础数学、应用数学、量子物理等重点研究方向;

(3)信息领域:集成电路、区块链、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研究方向;

(4)综合交叉领域:人工智能、生物信息、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等重点研究方向;

(5)海洋领域:极地等重点研究方向;

(6)地球科学领域:关键矿产、火山等重点研究方向。

2.新建实验室在满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新建条件的基础上,要坚持四个面向",按照人才队伍实、目标任务实、物理空间实、条件保障实的总体要求进行实体化建设,打造有组织科研团队。实验室建设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科学发展前沿,突出交叉融合;着力国家战略需求,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着力人民生命健康需要,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着力地方尤其是中西部特色资源和发展需要,支撑区域创新发展。

3.实验室建设要坚决破除不良学术倾向,固定人员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平台重复。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学校拟推荐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如校内有多个建设条件完善的实验室申请,将组织专家评选后上报。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2个到教育部。

2.有申报意向的請认真组织编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218日(星期五)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交纸质版2份,报送至教育厅。超报和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洁 吕沛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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