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08 17: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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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提升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教育部科技司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新建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学校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研究方向主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关键算法等基础前沿技术)、区域块链、高端科学仪器、医疗器械、重大工程软件、稀土新材料、碳中和(碳零排和碳负排技术)、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方向。

2.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准确把握工程中心定位,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申请书中现有工作基础要重点总结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突出创新质量;未来建设目标和任务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科学谋划,切实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4.申报的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确保所提建设目标符合《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要加强政策和条件保障。鼓励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学校推荐建设工程中心1个。省教育厅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1个到教育部。

2.有申报意向的請认真组织编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1217日(星期五)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交纸质版6份,报送至教育厅。超报和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洁 吕沛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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