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4-02 14:29:08
字号: [双击滚屏]

各单位、各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见附件),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省属院校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交材料与截止时间:

1请拟申报项目的老师于410日之前与科技处联系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4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按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并提交。

2、通用项目网络提名的截止时间为:2022515日。

3、提名纸质材料请于2022518日前报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

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仔细研读附件,如有问题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38185062

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4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docx

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