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陕西省“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08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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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陕西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任务,积极响应“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要求,有效整合中医药优势资源,共建多学科融合科研创新模式,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全力打造陕西省开放共享的“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学校现组织申报,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布局多层级、高能级创新驱动载体建设,支持“医研校企”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研发转化一批基于古方秘方、经方验方、保护品种、院内制剂的疗效确切、市场推广前景好的中药新产品与中医药特色器械产品等。

(二)聚焦创新驱动产业链融合。汇聚创新要素,对接“秦创原”中医药成果转化基地,赋能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将中医药产业研发合作、临床试验、产品推广、人才培养、进出口贸易、市场融资等进行全方位对接,搭建政、产、学、研、医、融多级资源联动的交流平台,促进全产业链交流合作。

(三)服务人才创新产业三链融合。坚持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良性互动,依托项目、平台、高校、企业,培育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产业成果转化人才、跨界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服务人才,全力打造与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为我省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实施范围

(一)上下游协同实施。整合医院临床资源、学校和研究机构人才与成果孵化资源、企业资金与销售等优势资源,突破传统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单枪匹马”的不足短板,多方合作,聚力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激发出更多的中医药创新活力。

(二)医研企联合共建。可与省内中医药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医药企业强强组合,联合申报。

(三)提升研发技术能力。支持平台以临床使用价值为导向,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临床价值的中医药类的药物器械等。并围绕药物器械的研发方向、临床研究、中试放大及产业化等内容,积极提升平台的设施条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申报程序及资金安排

(一)通过评审选拔确定平台单位,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二)项目周期3年。

(三)拟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项。

四、申报条件

(一)学校限申报一项,需联合中医医疗机构、省内中医药企业三个创新要素一同申报。同一个单位不得既作为牵头单位,又作为参与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申报。

(二)“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需依托我省“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相关工作(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联系方式:杨阳13659116675,周虹13572989133,址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新城征和四路2168号)。

(三)学校将按1:1匹配配套研究经费,同时将提供其他完成研究所必需的保障。项目合作单位需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各方职责及知识产权归属,并将合同及与“秦创原”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合作协议附在《申请书》后一同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团队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要坚决防范风险,确保不因项目建设增加新的债务风险。

(二)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团队如实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于202272116:00时前,纸质版一式五份半包,交至科技处办公室(416),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haanxi-tcm@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洁  联系方式:029-38185062

附件: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研校企”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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