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科研行为,预防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发生,营造优良学风,促进我校学术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16号)文件精神,特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与实践结合,治标治本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原则,弘扬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开展个人和学校自查整改,使广大科研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增强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则,推动我校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科研作风,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科研诚信教育
各二级单位是学校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围绕中省关于科研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学生开学、教师入职、职称晋升、科研申报等工作中,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科研人员全覆盖。
1.个人学习
由科技处提供中省各级部门相关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教职员工个人开展自学。
2.集体学习
各二级单位在专项活动期间至少开展集体学习1次,可根据具体情况引入例会、党课、竞赛、专题会等活动中,实现党建、教学、科研的有机结合,高效推进。
3.警示案例学习
参照各级科研诚信管理部门公布的相关科研诚信案例(链接:https://www.orichina.cn/channels/6.html),开展科研诚信学习警示,围绕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提高科研人员恪守学术规范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
(二)开展管理制度自查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参照《科研诚信建设对照检查表》(附件2),开展全校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自查,重点对照检查科研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和检测预警机制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科研诚信常态化教育机制,是否建立科研论文原始数据保存机制,科研评价是否存在“四唯”等。由科技处负责学校相关制度对照检查,两所附属医院分别负责各自相关制度对照检查。
(三)存量论文和科研项目自查
科研人员按照《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附件3),对本人署名的科研论文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科技文献逐篇对照检查。科研论文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要全面检视论文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利益冲突、原始数据及保存地、发表过程、作者署名、基金标注等情况。参与署名的作者,要全面梳理本人对文章的贡献、署名过程等。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已经发表和投稿的科研论文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规范或存在一定违规风险的,科研人员要根据科研活动准则,对问题论文及时采取勘误、撤稿或其他相应学术处理,并及时向所在院系报告。开展在研科研工作和科研项目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及时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规范行为。
建立科研诚信台账,留存科研人员报告时间、违规事项等内容。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学校将根据政策要求,综合考虑严重程度、违规动机、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处理。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1.持续从严查处曝光科研诚信案件。此次专项活动后,对各种途径反映的科研诚信案件,凡专项活动前投稿、发表的且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实的,或专项活动后投稿、发表的,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均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要求,顶格严肃处理,限制科研项目、基地、奖励等申报,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将调查处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2.推进科研评价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科研评价改革,破除“唯论文”等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一刀切”等倾向。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不把论文(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等前置条件、评价指标或主要评价依据,树立正确的科研评价导向。
3.建立完善科研成果使用前承诺和审核机制。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全校从事推荐(提名)、申报、评审、评估、及科研管理等相关人员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4.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和科研失信人员数据库。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建立学校科研诚信案件档案,将科研诚信案件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等重要内容建立案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案一卷。建立科研失信人员数据库,将科研诚信状况与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项目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年度考核等挂钩,实行“零容忍”,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内容与进度安排
8月1日-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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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自查、科研项目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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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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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制度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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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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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研诚信台账,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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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宜
(一)提高认识
科技自强自立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开展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筑牢科研诚信底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好专项活动。
(二)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项活动各项内容,做好组织保障。统筹协调本单位教职员工,扎实开展对照自查工作,做好党建、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序推进。
(三)其他
各部门根据专项活动实际情况,根据本部门科研人员自查结果填报《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形成《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报告》,总结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情况、文章自查、科研项目自查等。
报告和支撑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aanxi-tcm@163.com。
联 系 人: 王 晶 杨 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
1.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目录
2.科研诚信建设对照检查表
3.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
4.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