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09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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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与深化我省民间社会组织对外交流,增进互动合作,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省科协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项目内容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要求,具体内容应为下列类别之一:

1.由省、市区科协和地方政府联合主办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会(论坛);

2.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等主办的海外技术与项目跨境路演,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3.由各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围绕海外智力引进、海智基地建设等开展培训或会议等活动;

4.由各省级学会、市区科协、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海智基地等主办的国际性学术、科普、决策咨询活动,服务海外引才、技术和项目转移的数字平台建设活动,以及符合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宗旨的其他创新性工作。

(二)资助额度

项目资助采取奖补性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1-3万元,学校将有配套资金支持。

(三)项目履行期限

一般应于202211月底前完成。

二、申请资格

各高校科协、企事业科协;

鼓励学会、市区科协、高校、企事业单位等联合申报。

三、申报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入选单位应按要求完成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4.签订资助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符合财务要求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要求

学校限申报两项,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学会、企事业科协、国家级及省级海智基地等共同申报。

(二)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采取奖补性资金支持,且统一纳入省科协2022年度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拨付和支出均应严格遵守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科协等相关管理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资助经费应在项目申报书和资助合同列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完毕;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要求

1.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合作与联络部)负责对入选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入选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

3.入选项目执行单位有义务配合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延伸审计等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助项目资格 审查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纸质版项目申报表2份(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相关人员签字,于202281616:00时前交至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2份(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及word版各1份,发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杨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项目申报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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