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21 14: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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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加快我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厅拟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遴选工作,学校现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学校限报2个。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我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储能、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研究中心。

5.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有申报意愿的请先与科技处联系,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填报时间截止101117:00。登录账号采用原科研平台申报账号,未申报过科研平台的向科技处索要。

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的申报材料与附件材料一并双面打印、半包胶装7份交至科技处办公室。《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

拟推荐的工程中心需在学校公示5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 洁

 话:029-38185062

 箱:kjc@sntcm.edu.cn

附件:《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