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9号)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原则上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二、成果类型和奖励设置
成果类型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和申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以上文件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申报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组织对拟申报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打磨。
(二)请各单位严格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审核重点是: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三)请各申报人员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1)进行填报。科技处将组织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12月23前将电子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pdf版、excel版)(附件2),每项成果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支撑材料(pdf版)、获奖证书(pdf版)、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打包后以“奖项类别+申报高校+申报人+成果名”命名,发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 晶 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