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1-19 16: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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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的通知》(中会科技发〔202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女科学家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23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提名表》7份原件,附件材料2套;《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包括:《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7份原件;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kjc@sntcm.edu.cn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

   其它未尽事宜,请于科技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  琛  张春燕      029-38165061

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

附件2: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

附件3: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

附件4: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科技处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