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3-2027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学校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重新申报对象。“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超过认定期限,可自愿按照程序重新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二、申报、推荐及认定
1.申报。拟申报的基地需填写《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工作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数据翔实。
2.推荐。学校择优推荐1个基地。
3.认定。省科协、省科技厅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请资料评审并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认定后要按规定推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三、有关要求
拟申报基地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2月23日前报至科技处416办公室。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科技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