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三秦友谊奖人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3-06 15: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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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三秦友谊奖人选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对华立场坚定,对陕西长期友好,与陕西相关单位深度合作且取得显著成效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外籍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外籍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外籍企业家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精尖缺”外籍人才倾斜。凡已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和三秦友谊奖的不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积极参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面向我省重点产业链,通过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省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为我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施工、监管、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

3.在我省基础研究、学科建设、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或显著效益。

4.在引进国际科技、教育、卫生、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和体育领域的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最新成果等方面贡献突出,或向我省捐赠有重要价值物资。

5.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在促进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引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在我省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助力乡村振兴,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7.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推荐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推荐工作应准备的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推荐部门应按《2023年度三秦友谊奖推荐要素表》(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一式六份。

(二)推荐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陕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编写(附件2),字数500800字。

(三)曾推荐但未获奖的外国专家再次推荐时应在表中注明上次推荐的时间。专家配偶或其他亲属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三秦友谊奖的,请在表中注明。

(四)除准备《2023年度三秦友谊奖推荐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推荐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陕后解决的问题等,以附件形式报送。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项目已列入国家、省(市)行业或部门的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作为三秦友谊奖推荐材料的附件一同报送。

(五)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上报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

(六)请各单位对于不宜公开的推荐材料,请指派专人送达。

(七)不宜对外宣传的外国专家,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

三、推荐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3327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kjc@sntcm.edu.cn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如有问题及时与科技处沟通联系。

联系人:王晶 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E-mail:kjc@sntcm.edu.cn

附件12023年度三秦友谊奖推荐要素表

附件2:主要贡献编写要求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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