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10 10:36:42
字号: [双击滚屏]

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23号)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我校各重点实验室积极参与国内外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与重点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设立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现组织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对象及经费安排

1.组织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开放课题的为:陕西省中药基础与新药研究重点实验室,陕西省中医体质与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陕西省中医脑病学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针药结合重点实验室,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秦药特色资源研究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

2.经费安排

2023年度开放课题经费总预算为200万元,各重点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标及经费。

二、申报的指南及组织

1.申报指南

各重点实验室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需要,具体制订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报指南及申请书。

2.申报的组织

原则上由各重点实验室根据研究方向,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拟立项的课题应支撑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各重点实验室评审后将拟推荐立项的项目报科技处备案。

3.申报工作进度安排

1415日前,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在科技处网站发布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2430日前,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完成项目申请材料受理和初审;

3510日前,各省级重点实验室完成项目的专家评审,报科技处审定后在平台网站和科研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科技处下达立项通知。

三、开放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研究周期

开放课题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202361-2025531日)。

2.开放课题管理

1)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执行所在单位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2)各重点实验室对本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开展进度检查和考核管理,促使按期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在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各重点实验室通过收集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开放课题进行验收,对于无故完成质量差的课题,应追回相关研究经费。如出现逾期未结题的,将暂停该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课题组织资格。

3.开放课题成果署名

成果单位除署名陕西中医药大学(英文名称:Shaanx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外,尚需标注:陕西省XXX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XXX)。另须明确标注陕西省XXX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课题编号:XXX(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haanxi Key Laboratory of XXXNo.XXX)。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

科技处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