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与咸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咸阳市院士(专家) 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咸科协发〔2023〕11号)、《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下简称工作站),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推动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创新团队建设,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校拟开展2023年度咸阳市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运行基础
1.申报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单位工作站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科研经费和运行经费,落实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做好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签约院士专家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
2.申报单位应与院士专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期限、方式、内容、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秘密保护等双方权利和义务。合作协议须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备案(涉及单位秘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报送)。
3.建立专门账目,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市财政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工作站的工作条件建设、仪器购置、项目研发、必要的人员劳务费用支出、管理费等建设期内相关费用,不得用于其他无关的开支,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并接受市协调小组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聘请的院士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海外院士。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三、评审认定
协调小组办公室依据《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和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单位;市协调小组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和认定单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授牌。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于2023年6月15日17:00前完成《咸阳市院士工作站申请书》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工作,逾期不能上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洁 胡晓晨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咸阳市院士工作站申请书》
2.《咸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