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陕西中医药大学建设的省级重点实验室,2018年由陕西省科技厅批准建设,2021年通过验收,主要开展心血管系统疾病防治领域的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临床及临床基础研究、学科交叉研究。本重点实验室实施“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现面向全国科研人员征集2023年开放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拟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要以中医理论为指导或具有中西医结合特色,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可行,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要能解决心血管系统疾病防治的关键和实际问题。
二、申报领域
(一)中西医结合防治心血管病基础研究
重点资助可为中西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理论基础及机制的探索性研究;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中药方剂配伍理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
(二)中西医结合防治心血管病临床及临床基础研究
重点资助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优化研究;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与转化应用研究;中医药传统养生保健技术的挖掘整理和现代应用研究;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真实世界研究;院内制剂研发等。非中医单位申报此类课题须至少与1个三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联合申报。
(三)交叉学科研究
重点资助能为心血管领域中西医临床防治提供重要支撑的医工结合、医信结合研究,如诊断、治疗新设备、新耗材研发;新软件、新系统研发等。
三、项目分类与资助额度
2023年度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
1.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学术道德,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同一年度同一申请人牵头申报项目限1项。上一年度暂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开放课题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
1.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科研条件。
2.申请重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相关科研条件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三甲医院。
3.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保持研究人员队伍的稳定性、保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在承担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4.项目承担单位需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
申请人根据通知中的申报领域选定研究方向,填写《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附件),并在4月30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详细见后),纸质版依托单位盖章后邮寄至本实验室(详细地址见后)。申请书填写要求如下: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研究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2.申请书所有内容均应如实准确填写(申请者签章处需手写)。如发现虚假填报内容,责任自负。
3.电子版需发送Word和PDF,正文宋体小四、英文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4.纸质版申请书须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和管理职责,加盖公章后寄送。
(二)评审及立项阶段
本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遴选,根据评分结果,对选题准确、设计合理、组织严密、具备研究条件的项目立项,并发布立项结果。
(三)提交任务书、协议书
立项结果公布后,获批立项人员应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合同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经本实验室审核通过后,于5日内寄送纸质版。申报的项目一旦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经费须与任务书一致。
(四)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任务,并及时申请项目结题,无故未按时完成者,将追回相关研究经费。
六、其它
联系人:谭老师 齐老师
联系电话:17702927172(谭);18740407395(齐)
邮 箱:tanjuan66@sntcm.edu.cn;
qihongfei@mail.nwpu.edu.cn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世纪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附件:《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