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科研项目资金执行不力进行整改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4-23 09: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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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关于对省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和省属院校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核查的通知》陕审函〔2023〕40号要求,我校2022年度共有资金结余的科研项目(含横向、纵向科研项目)889个其中包含109个近三年无收入支出科研项目为进一步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整改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认真核对项目经费执行及结余情况,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早启动相关评审、验收等手续,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限制该项目负责人在以后相关项目的申请。

、整改工作安排

1.研究周期内的科研项目,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陕中医规范〔2022〕16号),按照经费使用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已结题科研项目,项目经费自结题验收通过继续执行18个月18个月后结余资金未执行完的,由学校收回,科技处统筹安排使用。目前结题已超过18个月的科研项目,经费可执行至2023年5月31日。

3.超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须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清理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完成项目结题工作。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结题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经费予以收回,并视情况予以撤项、追回经费等。

4.未办理结题的横向项目,须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结题手续,超期未办理结题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经费予以冻结。目前超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横向项目,经费可执行至2023年5月31日。

其他未尽之处,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史励柯  辛佳静

联系电话:38185061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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