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技术经理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为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规范技术经理人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行为,发展壮大我省技术经理人队伍,我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技术经理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的,应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全职或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并取得合法合理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2.在陕西省区域内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及中介活动技能;
4.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
5.挂靠单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系统报送方式,申报人请通过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系统(https://www.js-r.com/jlr.html)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本年度技术经理人认定申报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6月1日至6月20日,第二批9月1日至9月20日,第三批12月1日至12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从资质学历、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从业经历、服务业绩五个维度对其能力和水平进行认定,划分为综合性、专业性两类技术经理人,申请人达到相应的条件后颁发陕西省技术经理人相应类别证书。
2.省科技厅对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技术经理人纳入陕西省技术经理人库进行统一管理。技术经理人可登录“技术人平台”微信小程序完善个人资料,公众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技术经理人相关信息。
3.经认定的技术经理人应在每年12月末向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系统(https://www.js-r.com/jlr.html)提交年度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省科技厅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技术经理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五、材料报送
拟申报人员根据申报时间进入系统在线填写,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备案(kjc@sntcm.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 洁 胡晓晨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陕西省技术经理人认定申请表》
科技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