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6年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5-22 17: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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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验平台(中心):

为切实建立我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规发挥专项资金对科研事业质量提升的促进作用,减少项目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规定和《关于开展2024-2026年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4-2026年专项资金项目库(科研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本次专项项目的申报按照保证重点,优先发展原则,重点支持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专项项目的申报及审核操作均在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各实验平台(中心)申报过程中,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充分做好项目调研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明确未来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绩效目标,在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专项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校内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应充分估计未来可能获批的中管局、卫健委等中省财政专项资金,应报尽报。

2.专项项目申报要做实做细项目市场调研、前期论证和经费测算,设定合理的绩效目标。申报材料要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经费测算和绩效目标合理性,并突出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联系程度等。

3.各单位要做实项目经费测算,包括一次性项目的总经费测算和延续性项目的各年度经费测算。一次性项目需当年完成支出,延续性项目需按年度完成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收回学校统筹使用。

4.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实验平台(中心)应于2023613日前完成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系统生成)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

计财处联系人:韩嘉莹、李若凡 029-38185065

技处联系人:孙  琛               029-38185061

附件:专项项目申报及审核操作指南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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