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20 18:10:51
字号: [双击滚屏]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部署,促进优秀中医药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40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和《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重点支持积极投身中医药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从事中医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临床案例、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潜心中医药临床或科研一线工作,运用中医药理论诊疗疑难疾病能力领先,或学术视野开阔,创新思维活跃,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运用价值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一)中国科协立项资助标准:每年10万元,连续三年。(二)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A类资助标准:33万元,一次性拨付;B类立项不资助,经费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中华中医药学会个人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中医药事业;

(四)具有独立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五)未曾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六)申报年龄

1.中国科协立项项目:年龄在34岁以下(198911日及以后出生);

2.中华中医药学会立项项目:年龄在36岁以下(198711日及以后出生)。

四、申报途径

(一)凡我校符合条件的会员,经我校推荐,提交材料并进行申报。

(二)专家推荐:每位候选人须获得3名专家推荐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同行专家不少于2名。每位专家最多可推荐候选人3名。

五、申报材料

(一)候选人需通过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服务官方微信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服务】-【青托工程】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申报(申报书需带公章/签字)


请于202374日前完成在线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技处413办公室。

(二)申报人员应客观真实填报有关材料,不得编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人:孙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电子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 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