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求实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中会发〔2023〕35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服务中医药青年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加强中药新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我校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求实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研究内容
围绕疗效、优势、特色明确、具有临床研究基础的医疗机构制剂或具有较好临床研究基础的院士、国医大师、名老中医临床验方(临床连续稳定使用5年及以上、处方相对固定)开展临床研究。
(二)申报要点
1.结合中医优势领域、病种,梳理总结拟申报项目的相关人用经验(既往临床研究及临床实践情况等)资料,并基于既往人用经验数据(如:适用人群、用法用量、疗程、疗效特点及优势、安全性情况等)设计高水平临床研究方案,以获取高质量人用经验证据。
2.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结合拟治疗疾病的流行病学以及中西医临床诊疗现状,从临床未被满足的需求出发,明确医疗机构制剂或临床验方的临床价值及优势。
3.研究方法以随机对照研究为主,鼓励采用安慰剂、阳性药、标准治疗等对照设计,鼓励采用盲法设计,样本量估算满足统计学要求。
4.为控制混杂因素对研究结果的干扰,减少偏倚,研究干预应以单个医疗机构制剂/临床验方干预为主,不能联合针灸、推拿等技术方法。
5.为保障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申请人需组建包含循证医学、方法学、统计学等多学科交叉的实施团队。
(三)研究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申报阶段进度开始时间暂写2024年1月1日,最终以任务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实施周期开始时间。
(四)主要考核指标
1.设计高水平的临床研究方案,并获得伦理审查批件。
2.形成研究总结报告,并对研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数据按GCP规定进行记录和保存。
3.其他相关指标,例如发表论文、专利申请(含PCT申请)、奖励申报等,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设定不做统一要求。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需为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科研诚信,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故及科研不端行为。
(三)申请人原则上2023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条件突出者可酌情放宽)。
(四)申请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临床专业且主要从事门诊或病房一线临床工作不少于10年。
(五)在临床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即需要满足以下其中1条:
1.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临床研究课题至少1项。
2.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序前3)的省部级及以上临床研究课题至少1项,且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临床研究论文。
3.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厅局级及以上临床研究课题至少1项,且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临床研究论文。
(六)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相关要求。
(二)申报书内容需涵盖本通知要求的所有内容,考核指标不得低于主要考核指标要求。
(三)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报书中要求的必备附件作为支撑性资料必须提供。
(五)同一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或者参与人,只能参与1项项目。2021、2022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求实项目(临床研究方向)负责人在项目验收前不能申报。
(六)已上市中成药相关临床研究不属于本项目立项范畴。
(七)立项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及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或作有关说明。中华中医药学会与创新中药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双面打印(无需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413办公室,电子版word材料、相关支撑性资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邮件主题注明“求实+申请人+项目名称”。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孙 琛 胡晓晨
联系电话:029-38185061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青年求实项目申报书》
科技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