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智库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3.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接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三、成果形式
1.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且第一次印刷的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2.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网上发表除外);
3.智库报告(含公开出版的智库类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以及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4.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且主要观点为中文首发的外文成果。
四、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必须由前三名作者共同署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丛书不可整体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可单独申报。论文集不可申报,其中独立完整的论文可单独申报。已故作者成果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申报。
5.智库报告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须同时提交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外文成果须附主要观点是中文首发的证明材料。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须附中文摘要,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五、申报方式
所有成果参与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上注册个人信息——科技处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报申报表——科技处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技处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所有成果作者都需完成系统注册。特殊作者如外籍等无法完成注册的作者,提交相关信息资料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协助录入完成注册已注册过该系统的作者,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六、受理时间(请申报老师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7月3日至7月11日,成果作者将纸质成果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16办公室进行初审;
2、7月3日至7月24日,网上注册申报,学校接收并审核;
3、8月1日,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参评成果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8月21日上午9:00—12:00,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三套(其中一套匿名处理)。
七、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系统导出的《申报表》3份(其中一份按匿名的方式打印)。
2.著作及智库报告类原件2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论文类需按封面、目录页、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一式3份(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并提供1本期刊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3套(其中一套需作匿名处理)。
论文类及智库报告类按《申报表》、论文或调研报告匿名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著作类按《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一式3份。如材料太厚可分册装订。
匿名处理要求: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等可识别身份信息,务必彻底匿名。论文等材料需匿名处理后复印,再将复印件复印,彻底消除个人信息。
八、其他事项
1.成果完成时间以版权页时间为准,著作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智库报告的完成时间为依托项目结项时间。
2.在国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加盖受理单位公章的DOI号查询证明。
3.学术译著须附原著1本,译著2册(套),其中一套译著匿名,外文类专著需附中文翻译摘要,外文类论文需附中文翻译全文。
4.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尽量为彩色扫描件。
5.附件材料需制作目录,并制作彩色插页。
6.所有评奖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7.非第一作者申报成果奖,需得到第一作者的授权书。
8.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白色磨砂封面胶装。
9.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请各院系科研秘书与7月11日前提交部门汇总表和申报教师一套完整申报材料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再装订。
九、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参评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成果作者按时、按要求申报参评成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压实责任,对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参评条件、材料真实性、成果信息、材料完整度、匿名件匿名情况、意识形态等进行严格审核(外文成果及港澳台地区发表的成果须重点进行审读,提出明确审读意见)。著作类参评成果要按照著作原件版权页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论文类参评成果要按照期刊原件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期等;智库报告类成果均须提供转化应用证明,其中,智库类著作、智库类论文要按照著作、论文的核对要求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咨询建议等类型,要按照结项证书或完成时限证明,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完成时间等。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且已申报省第十五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成果奖的教师网上注册信息后及时与科技处联系沟通评奖相关事宜。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shaanxi-tcm@163.com
附件1:部门成果汇总表
附件2:成果作者网上申报手册
科技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