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咸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咸阳市研发平台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咸科发〔2023〕18号)《咸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校开展2023年度咸阳市研发平台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评估对象
本次综合评估对象为2021年之前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未参加综合评估单位)。(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综合评估方式
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等方式相结合。
三、综合评估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重点实验室:咸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附件3、附件4)。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附件5、附件6)。
(二)评审会材料
答辩材料:参评单位进行会议答辩(制作汇报PPT)。主要汇报研发平台近三年(2020—2022年)在运行管理、科研能力与成果、队伍建设、获奖情况、交流合作、服务行业和区域发展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介绍2-3项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解决的科学技术难题、形成的研究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等)。(要求10分钟以内)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评估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以A4双面打印并胶装(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留存科技处不需要支撑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16办公室,电子版word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邮件主题注明“平台名称”。
2.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 洁 胡晓晨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咸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名单
2、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3、咸阳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4、XXX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附件材料
5、咸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书
6、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附件材料
科技处
202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