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陕中医规范〔2022〕3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陕中医科办〔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请各实验室组织已立项开放课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见附件1)。
二、中期检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结合各自项目,就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财务处签字盖章后交至所属重点实验室。
(二)各重点实验室对各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再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进行说明。
三、材料提交
请各实验室组织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宜,考核形式各实验室自行拟定。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同时附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包括开放课题所取得的论文、成果和专利等研究成果,支撑材料仅需电子版)。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的,均应标注“XXX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予认定。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科技处备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邮箱主题注明“开放课题所属实验室+项目名称+负责人”。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以上工作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 洁 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2022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目录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省级重点实验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报告
科技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