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作品类别
本年度参评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作品和科普微视频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普图书作品
参评科普图书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确定为全国或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
1.作品要求
(1)参评科普作品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一般应为在陕单位。
(2)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4)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5)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6)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7)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8)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
2.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需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不受理个人报送。我校限额推荐1部,科技处按照限额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2)报送12本(套)科普图书。
(3)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与图书一并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
3.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8月15日。
(二)科普微视频作品
参评的科普微视频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视频作品。
1.作品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作品内容应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3)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等播出。
(4)视频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5)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陕西。
(7)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具有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
2.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时长为2-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3.参赛方式
我校限额推荐5部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参与评选,科技处按照限额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作品应由第一作者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同一部科普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4.报送要求
(1)报送视频光盘或U盘1份(套)。
(2)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与光盘(U)盘一并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
5.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
二、其它事项
(一)评选组织单位将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推介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及优秀科普微视频。并从省级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及科普微视频评选。
(二)评选组织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三)参评的科普图书、微视频光盘(U盘)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 晶 李苗苗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联系邮箱:kjc@sntcm.edu.cn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
附件3:2023年陕西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
科技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