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9-28 1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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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2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12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本次申报为限额推荐,入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体系者优先推荐。

五、推荐材料及申报时限

申报人请于10812:00前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在线进行申报填写后将申请书电子版和院系部盖章扫描后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王 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电子信箱:kjc@sntcm.edu.cn

附件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

附件2: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汇总表

附件4: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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