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华中医药学会肿瘤等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11-10 17: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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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和陕西省中医药学会“关于推荐肿瘤等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组织肿瘤分会、药膳分会、络病分会、脑病分会、肾病分会、神志病分会、检验医学分会、健康管理分会、治未病分会、精准医学分会、慢病管理分会、补肾活血法分会、仲景学说分会、李时珍研究分会、社会办医管理分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等16个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陕西省中医药学会会员;

2.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

3.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深造诣和较大影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热爱中医药事业,热心学会工作,甘于奉献,政治素养高,法纪观念强,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中医药学会章程》及《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博导原则不超过65周岁。年龄界定标准为截止20241231日;

6.现职党政领导于部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兼任分支机构委员及以上职务,须按于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7.军队人员兼任分支机构委员及以上职务,须按行政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兼职。

8.凡符合条件的原分会委员及在省中医药学会有关专业委员会 委员,特别是正副主任委员应优先推荐。

二、注意事项:

1.现任委员如继续连任,需重新填写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2.经陕西省中医药学会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必须是陕西省中医药学会有效会员,未入会者请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程序:扫描二维码学会二维码(二维码附后),关注“陕西省中医药学会”公众号进行注册、缴费。

3.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入会程序:扫描学会二维码(二维码附 后),关注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会员之家”公众号,点击【会员管理】进行注册、缴费。

4.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有关规定,所推荐委员候选人须填写“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表格可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下载或联系陕西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领取),纸质版推荐表经单位盖章。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打印件(在微信公众号“中医药会员之家”【会员中心】下载打印)

5.各分会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如下:治未病分会(2人)、仲景学说分会(2人)、李时珍研究分会(2人)

6.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建议推荐的委员候选人经省中医药学会签署意见盖章,须持分会推荐意见(书面、短信、邮件、微信截图均可)。

三、有关要求

1.请于2023112018: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会员证打印件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

1.学会公众号二维码

2.中华中医药学会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