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03 08: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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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要求和我省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加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221231日(含)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申报人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专利权人;

(四)同一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的(共有专利权),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且第一专利权人须符合上款;

(五)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六)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同一项专利不得多渠道申报参评;

(七)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申报材料

通过我校推荐的项目,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件和电子件,具体包括:

1.项目资料(纸质件1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件)。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②附件(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含授权公告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以“ 专利号+授权文本” 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文本”

2.共有专利权人同意参评声明(纸质件,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盖章或签字,格式见附件1),单一专利权人无须填写。

3.申报单位另行撰写项目简介。(见附件2WORD文档,电子件,300字以内)

四、相关要求

1.我校限推荐1项。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23110日(星期三)前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41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邮箱:kjc@sntcm.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2.本年度专利奖评选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关注推荐在外观设计领域取得创新和突破的外观设计专利。

3.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院士推荐意见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按要求规范填写。

联 系 人:杨 洁

联系电话:029-38185062

附件1共有专利权人声明

附件2项目简介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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